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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五章 战后处置(四)

  而对国库的清查中,还包括对兰芳国民个人财产的清查。除了那些穷得连衣服都穿不起的奴隶旷工,其它人都属于清查的行列。无论兰芳高官,还是平头百姓,都不能幸免。

    对于兰芳高官的清查,大明内部,早就看作自己的东西了。毕竟这些兰芳高官,很多都是被俘的。算不上主动投诚!大明自然不用讲情面。

    不过那些事先亲近大明,愿意投靠大明的兰芳高官,则要手下留情。但财产,还是会大幅度缩水。

    比如要缴纳一笔很大的财产所得税!往往钱越多,交得就越多。而兰芳向来金矿多,这高官们,也一个个家产殷实。所以交的钱,也就多了。

    并且在这之外,还要拿出一部分的钱,购买土地。虽然这不是硬性规定,但执行的时候,却比硬性还要硬性!因为不这样做的话,经商时,就会出现很多阻力。

    有的还会被直接吊·销经·营执·照。

    本着拿钱消灾的心态,个个大财主,也只有拿钱购地了。

    好在大明只规定,私人财产超过五千万华元的大财主,只要拿出一千万华元以上的购地款即可。

    避免了倾家荡产的情况!

    只是购买的土地,都是远在安东行省的海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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