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祖曰,千年后,必有双生子诞世,为霍乱,应除之。 自此,不论王侯百姓,凡得双生子者,必择弱者而焚之。 小女菖蒲,年十五。五年前被人弃于溪边,由延枚捡回家中,视为珍宝,自此,两人相依为命。 本以为生活会平静,可还是被迫卷入祸端。 一句噬人的诅咒,一场谋划多年的陷阱。 身世,斗争,友情,背叛,血的秘密。 这世上无人不叛我,却像是我欠了天下人。 你们用我换天下人,不知天下人中是否有一人不负我。 这一身的血,你们若是稀罕,便拿去吧。 装作悲切的模样给谁看。 菖蒲不过是野草,叫风吹了,散了,落得天地清净。 延枚和菖蒲得努力相爱,白菜君不过是个过客,这结局,还是要看他们自己。
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一方小小的传国玉玺,竟成为了承载华夏渊远文明进程的国之重器:得之者天下归心,失之者国覆祚尽。千百年来,无数英雄豪杰应时而出,奔逐于历史大浪之中,谱写了一曲又一曲动人瑰丽的史诗篇章。然传国玉玺辗转神州两千余年,时隐时现,忽而于近年突然消逝,化作一个诡秘的传说,退出于历史的舞台。但对我曹子修而言,不过是一场饭后的谈资——直到一位自称先祖的曹老板的出现,让我的生活因为这个传说发生变化。“既成孤之魂器,便随孤再次争夺这方国玺中的天下吧!”等等......争夺?敌人呢?曹老板豪迈大笑——笑容里隐隐透着一些诡谲的意味。“这血色华夏两千余年之王者,都是我们的敌人。”
吴刚本来是一个屌丝,纯屌丝,但有一天,他正在嘲笑某个富二代因为炫富而被人打死的消息时,他挂了!然后,他更离奇的发现,自己没有死,而是重生在了那个本应死掉的富二代身上,金钱、美女、权势,以前可望而不可即的东西,突然间全部唾手可得!虽然有钱有势,有个好爹好妈,但他的骨子里还是一个屌丝,他要为屌丝正名,所以,当其他富二代都在炫车、炫房、炫存款时,吴刚却在买猪买羊买农田,当其他富二代吃着鲍鱼燕窝时,吴刚正在吃着煎饼卷大葱,蘸着辣椒酱……然后,一个不走另类风格的富二代,在上流社会的圈子里刮起了一阵旋风,所有人都在争相模仿,原来有时候,穿着一双农鞋,披着一件褂子,卷上一颗老旱烟也成了时尚……“不是我低调啊,我是怕我一高调,就被人给拍死了。”想起原本富二代死掉的原因,吴刚哆哆嗦嗦道。
背景宋朝,是个很特别的历史时期,它有四大发明中的三个、它有几倍于其它朝代的税赋、它有完善的外贸商业规模、它有非常高的城市化规模,眼看着就要开始向更高级蜕变……可惜,它赶上了一个历史上很无解的蒙古,结果不光升级过程被打断,还落得一个国灭朝亡的结果。 主角洪涛,是个穿越重生了三次的职业老手。前两次都是在现代,这次到了南宋。一个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现代人,在宋朝有活下去的机会吗?他能在宋朝继续前两次穿越重生的成功吗? 这就是本书要讲的故事,我们来看看他将用什么不同的方式,既要让自己活得滋润,还能顺便拉南宋小朝廷一把,让它扛过这场席卷了大半个地球的灾祸。有了洪涛罩着,南宋就像是打了流感疫苗,可以向世界高声说,咱不咳嗽啦!
一个满是高级爵贵和低级君贵以及平民的世界,突然出现一个超级君贵的故事。 爵贵分四级,爵皇,爵尊,爵勋,爵士 最高级爵皇天生有法术,天下共七人,分布于各大陆,处于超脱世俗的顶级存在 爵尊一般为各国之王,爵勋为上将军等职,爵士为各大士族青年,社会中阶力量 君贵也分四级,凤君为最顶级,千年一出,传说中“凤君出,天下乱”,之后长达百年之乱世始于此。君贵四阶,凤君,后君,青君,子君,目前世上只存子君,被各大皇权世族严密保护,当作最贵重之物,常常一个家族也就两三名子君。 爵贵天生武力强大,君贵天生体弱,平民中间。但凤君是个例外,凤君身体素质等同于爵尊。 本书正常gl,n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