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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8 旧账

   “莫不就是三年前自缢的那位……?”

    “那不是正是靳先生的徒弟吗?”

    “……”

    “据靳先生所言,当初刘家小姐离世,仅留下了这寥寥十几字。原句是为‘三四年间三四月’,只是为求全诗相对,方将其改作了‘三五年间三五月’。”冯霁雯出声说道。

    说来凑巧,这首本就该在乾隆年间出现的七律,竟是以这样一种方式呈现在了人前。

    更为凑巧得是,这末尾一句,确是取自刘家小姐的绝笔无疑。

    这一点,刘鐶之亦出了声证明。

    “确是家姐临去前所留。”提及刘亭之,他微一敛眸,道:“家姐去世之时年仅十二,正当深春四月初,故才有此绝笔。”

    末了,望向金溶月,发问道:“起初听金二小姐言之确凿地声称此诗乃你所作,便觉得奇怪了,家姐绝笔与遗言,除了我与家父家母,及靳先生之外,再无旁人得知,岂会出现在金二小姐诗中?”

    至此,几乎已是真相大白了。

    若说前几句只是偶然‘撞梗’,可与别人从未对外宣扬过的绝笔也近乎一字不差,普天之下,只怕也不会有这等巧合。

    故而只有一种解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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