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部分
每年只各有两起。在里昂和鲁昂这样的大城市,到1802年为止,那些在大革命中建立并至少有7年以上的婚姻已经有3%到4%破裂了。1884年重设离婚之后,到1900年前后,离婚率是%,这个比例也许并不比18世纪90年代高多少。离婚的夫妻来自城市的各个阶层,不过工匠、商人和专业人士更容易离婚。很显然,妇女从新法中受了益。在里昂和鲁昂,由单方提起的离婚案中,有2/3是由妇女首先提出的。大多数离婚不是双方同意的,只有1/4到1/5的离婚案是由双方共同提出的。
根据1792年的法律,离婚的主要原因是遗弃和长期失踪。接下来最常见的理由就是感情不合。甚至最枯燥的统计数字也给我们讲述了一个伤心的故事。在里昂那些常见的遗弃案中,有1/4是一方控告另一方已失踪了10年或者更长的时间了!半数以上的配偶失踪了5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大革命提供了一个让法律联系实际的机会,而这个实际包括一些由来已久的问题。男x与女x在提出离婚时,以遗弃和不合为理由的情况相差不大,但是我们是否会对妇女更多地以暴力作为理由而感到吃惊呢?家庭法庭和后来的民事法庭的记录中充斥着丈夫攻击妻子的案例。这些案例中常见的暴力工具是拳头、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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