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部分
,尽管那时自由没有多少实际意义,因为个体几乎不能保护他的自由。文明的发展限制了自由,公正要求每个人都必须受到限制。在人类集体中,以渴望自由的形式表现出来的东西是人类对现存不公正的反抗,因此,它可能有助于文明的进一步发展;它可能与文明一致。但是,它也可能产生于人类原始性格的遗迹中,这种性格还没有被文明所改造;因此,可能成为敌视文明的基础。所以,对自由的渴望被转到反对文明的特定形式和要求或者彻底反对文明的方向上。似乎并非一切影响都能够诱使一个人把他的本性变成白蚊的本性。毫无疑问,人永远要反对集体意志,维护对个体自由的要求。人类斗争的大部分围绕着一个任务,即寻找调节个体的上述要求与群体的文化要求的便利的办法,也就是说,能够带来幸福的办法;涉及到人类命运的问题之一是,这种调节办法是否可以通过文明的某种特殊形式获得,或者这种冲突是否不可以调节。
通过承认人类共有的感觉是指导我们确定人类生活的文明特性的根据,我们已经对文明的概况有了清晰的了解。但是,到目前为止,我们还确实没有发现任何异乎寻常的东西。
同时,我们也小心谨慎,以免陷入偏见之中,认为文明就是完善的同义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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