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7 会习惯的
当天下午,六子、土匪那五个人出来了。
虽说跟他们发生矛盾的那对夫妻被人砍伤,但是没有证据表明跟六子这些人有关,只能放人。
这件事情的功臣是方宝玉,这家伙真的搞出个律师事务所,第一单业务就是去派出所捞人。他去了以后直接要求见副所长,不过,领导是你想见就能见的么?
方宝玉跟接待警察说:“你要是不让我见到他,我就告你们派出所。”说完拿出张纸,是起诉状。
警察接过起诉状看看,再看看方宝玉,说声等着,转身出门。
有道是有多大的肩膀担多大的担子,小警察就是拿工资吃饭、听领导命令办事,在这之前,别说你要告派出所,就是说去轰炸某国大使馆,人都不带搭理你的。
虽然你要告派出所,但是跟我有关系么?有功劳是领导的,出事情当然也得领导抗,小警察才不会跟你废话。
去法院告状,起诉状是一定要有的,然后是证据,再有个人资料什么的。可以肯定的是,在如今这个法制体系下,没有确实证据,小老百姓绝对不愿意打官司。
谁愿意折腾自己?
方宝玉既然连起诉状都准备好了,那么,这件事情很有可能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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