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7 会习惯的
副所长四十多岁,一张表情不变的苍老面孔,见面第一句话是:“劝你一下,别做傻事。”说着话把起诉状放到方宝玉面前:“个人告执法单位,你觉得有意思么?”
这是他的真实想法,一个是不想有麻烦事发生,一个是好心,他是真的好心劝方宝玉,你这样折腾,未必有好结果,还会得罪人。
方宝玉说:“我有完整的录象证据,假如今天晚上之前,起诉状里提到的几个人不放出来,我一面会起诉,一面会上网发出整个事件经过。”
副所长还是表情无动,这种威胁特别没有力度,是,放上网的威力确实惊人,可如果你放不上去呢?可如果你放上去就被删掉呢?
方宝玉看着副所长的脸继续说:“有件事我要说明一下,这个业务是我的律师事务所的第一个业务,我的投资人是《逐爱》电影的出品人之一,就是现在正在上映的、市领导很关注的那一个,另外,我的投资人跟我的代理人关系非常好,跟事件发生人的关系更是特别好。”
话说到这里停住,对于正常律师来说,方宝玉今天的表现特别业余。因为,律师从来不会像电视里演的那样跟警察这样说话,也没有人会这样说话,这样说话,首先就把自己摆到警察的对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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