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4 先围住轰一轮】
二呢。
印第安这个中文词本身就不准确,首先这是当初哥伦布的一个历史错误,其次这个称呼没有区分南北美洲原住民文明进程上的巨大差异。
南美的印第安人是已经建立数个独立文明的先进族群,形成了阿兹特克和玛雅这样的国家,有了相对完整的制度。
而北美印第安人则没有国家的概念,成百上千个部落最初连个松散的联盟都没有,加上土地制度的欠缺,因此没有办法形成所谓的“疆界”,也就谈不上有所谓的主权。
设想,如果全北美的草都吃完了,他们肯定还是会迁徙到别地方去,生存压力大过对土地的感情。对于一群处于前民族国家阶段的游牧人,北美不过是一块呆的时间比较久的暂住地而已。本质上,欧洲殖民者和北美原住民的关系类似我们中原汉族和北方游牧民族的关系,还是西汉以前的那种,不像后来的五代十国或者辽金夏蒙古还有了国家概念。
因此按照当时西方的领土主权概念,整个北美洲就是一块无主的地盘,印第安人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没有所有权,因为他们对于土地的理解并没有排他性。所以本着“先占”原则,欧洲列国在北美划分势力范围,比如说英国殖民者登陆新英格兰地区,不仅仅是人搬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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