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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抄表员

表员没有执法权,不能强制收费,也不能给路灯断电,兴辽为了保持名声,又要求下面不要催逼太过,所以草民们往往拖欠路灯费半年、一年甚至数年之久!

    有政府作为中间环节就好办了,不管底下有没有把钱收齐,政府缴电费从不拖欠,那毕竟是徐国公的产业,谁敢赖账?

    天长日久,这笔款子就成了地方政府的烂账,名声和实利全归了兴辽。

    兴辽电力起步早,遇到的新情况也多。路灯费不过是其中不起眼的一桩小事。但兴辽的事例,对大齐其他财团创立电灯公司有极大教育意义。

    他们不再像徐国公那样,一口气建十几个电厂,而是立足发达地区、中心城市,稳扎稳打,逐步发展,绝对不搞“路灯费”这种幺蛾子。市政工程,政府愿意承担电费就搞起来,政府没钱就算。

    时至今日,大齐存在路灯费说法的,也就东北一地而已。虽然从订立收费标准至今没涨过价,但近年来,北地舆论界仍强烈呼吁全面取消这一不合理收费。其中摇旗呐喊最激烈的,正是兴辽集团旗下第一大报《兴辽日报》。

    这貌似自打自脸,其实不然。

    路灯费取消与否,都少不了公司一毛钱电费。抄表员向老百姓收这一笔名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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