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3节
冬十二月上,大统领府召开了最后一次议政官会议,各地的议政官齐聚归化大统领府,会议显然存在争议,一连开了五天才达成共识,随后大统领府颁布了一系列政令:
首先是《私产保护令》,凡丰州治下之民,其私产如土地、草场、房舍、财物等,所得或因划拨、或因劳作、或因军功、或因经商、或因受赠、或因承袭,皆受丰州律法保护,若无公议可依且法司依律明令,不得剥夺,产主使用、收益或变卖处分其私产者,听其自便,官衙及其他人众不得干预。
同时下发的还有一封揭帖,内容是寺庙的财产同属私产,应受丰州律法的保护,原属于寺庙的土地、草场一经查实须奉还原主。另外还赞扬喇嘛对促进同族异俗、维护善良民俗功不可没,大统领府将拨出五千两银钞布施给各寺庙,同时指出丰州百姓与喇嘛共同度过了最艰难的时期,双方休戚与共、肝胆相照,丰州绝不可失去喇嘛教,任何破坏两者之间关系的行为都将严惩不贷,这封揭帖显然是给喇嘛和老百姓看的,既给了喇嘛教面子,又给企图闹事的喇嘛划出一道红线。
然后是《自由迁徙令》,凡丰州治下之民,有欲迁移他处者,准其在他处入籍,纳税服役如他处之民,官衙及其他人众不得阻拦,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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