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离别
可,连忙搬到县衙大堂之上去禀报知县去了。
宋江只是跪在大堂正中,一言不发。
好事之人挤在县衙门口,伸长了脖子朝里面张望,一探究竟。
知县皱了眉头,当事三人,只有宋江能够开口说话,又是本县押司,便令他速速陈述案情。
宋江便开口把经过叙述了一遍:
死者阎婆惜,本事宋江周济的外乡客,因为举目无亲,才依附宋江,做了他实际意义上的妻子。
死者张浣楼,是阎婆惜跟随宋江之后私下找寻的相好,屡次与阎婆惜媾和,被宋江撞见。
昨夜,宋江酒醉回家,见这两个男女赤-条条躺在床上。宋江严辞相问时,阎婆惜羞愤难当,与张浣楼双双自绝殉情。
县里的文书把宋江所陈述呈堂口供一一记下,交予知县确认。验尸官又把二人的外伤一一鉴别,证实张浣楼是下体被利器所残,导致出血过多而死;阎婆惜被利器刺穿双目,贯穿至脑,导致死亡。两具尸身俱无搏斗痕迹和其他外伤。
证词与死者伤口吻合,知县正要断案之时,忽听堂外有人喊冤,宣他上堂时,认得是县剧团戏班的班主,要为死者张浣楼鸣冤诉苦,捉拿凶犯,以昭雪死者的冤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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