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离别
知县感人命关天,当庭暂无法断案,便把嫌疑人宋江收监于县衙,听候日后宣判。
问起戏班班主告状需有凭有据时,因其暂时没有证据,当庭不好定夺,只得劝其暂退,等候日后宣判。
这张浣楼是戏班的顶梁柱,于宋江家灯消命陨,戏班班主当然想要宋江赔偿些银两。
知县怎不知道这一点?
那县衙监狱的狱卒兵士,都是平日和宋江交好的,看见宋江在此受罪,都有心对他照顾。吃穿用度,无不尽心周济,让他和入狱之前的生活也没有甚么不同。也派人私下前去宋江老家宋太公处,通风报信,让家人带些私人物品,转交宋江。
狱卒安慰宋江道:“宋押司不必担心,押司既是清白,放出这县衙也只在一时三刻。只是戏班闹事状告押司,无非是想要给盼个赔偿罢了。”
那知县知宋江清白,无奈戏班告状告得紧,只得在日后宣判时判得阎婆惜张浣楼殉情而死,证据确凿;命案发生在宋江住处,宋江身为公差,没有尽到压制之责,导致命案发生,理应革去官职,赔偿些银两给戏班;张浣楼和阎婆惜奸-夫-淫-妇,有伤风化,现已殒命,不复追究。责令宋江和戏班各自收殓阎婆惜和张浣楼的尸身下葬。自宣判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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