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二、苏公安的《申请再审书》上京
关系无效,除了体现在上述第一大点说明的贷款抵押不是我村的真实意思表示,还体现在设定抵押的程序非法。
1、《抵押声明书》的公证手续是非法的,应认定为无效。
(1)陈连平擅自在授权书上添加公证事项,他是没有本村的公证代理权的。
证据一、市公安局文检字第8013号《鉴定书》的鉴定结论: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上的权限栏内“公证、他项权”字迹是工业村委主任张锦秀签名盖章后陈连平添写进去的(见附件)。
证据二、1998年5月8日。宝安公安分局对陈连平审查笔录。
第4页第七行,问:“工业村张锦秀的法人委托书有没有委托你去办理‘公证、他项权’?”
陈答:“没有。公证处办理公证是我背着张锦秀去办的。”
问:“此事张锦秀是否知道?”
陈答:“他不知道,我是在他不知道的情况下去做公证的。”
上述笔录说明,陈连平供认自己擅自添加骗取了公证、他项权的授权事项。
(2)、公证处明知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的有效期是1994年9月9日,早已经过期三个月,仍在同年12月27日接受该证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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