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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联邦快递与福特

    约翰和阿黛尔在纽约度过了一个愉快的周六,中央车站牡蛎馆(oysterbar)的生蚝非常新鲜,甜点无花果塔更是让阿黛尔赞不绝口。晚上的百老汇音乐剧《波吉与佩斯》出色地融合了大量民间黑人音乐元素,也让两个人看的津津有味。到了周日,约翰带着妻子如约去堂兄哈罗德家做客。吃过午饭,阿黛尔和哈罗德一家去山顶球场”(hilltoppark)看纽约洋基对巴尔的摩金莺的棒球比赛。虽然约翰在哥伦比亚大学就读时就是洋基队的铁杆球迷,但是他却和哈罗德两个人留在了家里。在书房里,约翰第一次向外人展示了自己的整个计划。

    “federalexpress,简称fedex(联邦快递)这是新公司的名字。”约翰很无耻的进行了剽窃,连宣传语都没有放过,“fedexexpress:themissionmustreach。(联邦快递,使命必达)。你觉得怎么样?”

    “express么,很好,这才像个范德比尔特。”一辈子都在与铁路打交道的哈罗德,显然将express理解成了特快列车。不过约翰也不打算解释,因为这个时候似乎还没有快递这个概念。

    “你打算把公司安在哪?纽约还是辛辛那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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