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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六章 诺顿神器

  约翰当然知道b-17是款相当优秀的飞机,但是作为竞争对手(休斯飞机的d-2改装后也是一款远程轰炸机),他还是忍不住在霍伊特面前给早期的“飞行堡垒”挑了刺。

    比如:飞机的正后方存在严重的火力盲区,如果敌机从正后方进入攻击,b-17的飞行员只能立即作蛇形机动,使左右腰部炮手向敌机射击。但是在战略轰炸机的密集编队中,显然无法作这样的机动。

    再比如早期的“鲨鱼鳍”垂尾不仅让整个飞机看起来头重脚轻,而且使飞机在投弹过程中缺乏足够的稳定性。

    不过约翰也知道,光找对手的毛病是没用的,他得证明d-2自身足够优秀才行。哪怕在约翰看来,休斯飞机的d-2完全可以跟后世的“挑战者”相媲美,但对于军方来说,采购一款来自新飞机制造企业的新飞机是需要冒很大风险的。因为谁也不知道这款飞机是否存在什么隐蔽的设计缺陷。

    根据小汤姆汇报的情况,军方对d-2的考察已经到了最后的时刻。为了打动军方的考察团,约翰决定亮出自己为d-2远程轰炸机准备的杀手锏——“诺顿轰炸机瞄准器”。

    和英国皇家空军主张进行无差别轰炸不同,美国战略轰炸思想十分推崇对敌方要害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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