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4章 暗波
继续增加教育投入的幅度,或减少对教育的财政投入,导致教育经费投入严重不足。事实上,目前我国的人均教育投入水平、尤其是财政性投入水平仍相当低,甚至已落后于一些发展中国家。为了缓解教育办学经费和社会需求的矛盾,出现了一些优质公办小学、初中或高中,以种种借口收取借读费、择校费、赞助费等,把政府应该负担的部分教育经费,转嫁给了社会和学生家庭,引起了人民群众强烈不满。试想,若按照“教育产业化”的思路,出资者将学校作为投资项目和营利途径,其后果必然是背弃民办教育事业是社会公益**业的宗旨。在“教育产业化”的误导下,已经出现了个别民办学校简单地沿用企业经营模式管理和运营学校,压低教育成本,忽视人才培养质量等问题。
“教育产业化”的失范行为有悖于和谐社会建设的目标要求。若“教育产业化”得不到有效遏制,一部分低收入家庭的子女会因无力负担高额费用,而被剥夺平等接受良好教育的权利;而更多的家庭只能减少其他开支,忍受过重的教育收费。与此同时,另一部分经济承受能力较强家庭的子女,即便是学习成绩和资质都很一般,却也能够通过“买分”进入教育质量高、办学条件好的学校接受教育。这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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