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3节 各朝各代的乡饮酒礼
和伦理的规范。
在周代,诸侯国的乡大夫是主管教育、禁令等事务的地方官员,他们每3年就会对本乡人士的德行、才能进行一次考察,把德才兼备的人推荐给国君任用。人选确定以后,临行前乡大夫会设宴为之饯行,同时请来本乡中德高望众的人陪饮。
在汉代,乡饮酒礼的宴会和郡县学校祭祀先圣先师之礼同时进行。在隋代,乡饮酒礼的酒宴分成两级,朝廷在国子监举办,郡县在当地的学校行礼。在唐代,盛行科举取士,考生在州县考试完毕,当地官员随即会用乡饮酒礼来招待;武则天首创选拔武将的武举考试,也会用乡饮酒礼送武举考生前往兵部。
在宋代,乡饮酒礼在皇帝亲自主持殿试的月份举行。北宋时,国子监和地方州学的学生从上到下分为三等,也就是上舍生、内舍生、外舍生。各州需要按照规定,每年或者每三年向国子监推选士一次,也就是推选1名上舍生,2名内舍生进入太学。在那个时候,由地方的行政长官做主,邀请被推荐的舍生和当地德高望重的人。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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