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1节 对丧服的解释
这样向上逐代减损,向下逐代减损,向旁系逐代减损,亲情关系就完结了。《礼记》中的说法和上面的意思是相同的。服制按照服丧期以及丧服粗细的不同,分为5等,也就是所谓的五服。
斩衰,是五服中最重的丧服。用最粗的生麻布制布做成,断处外露不缉边,丧服的上衣叫衰,因此称为斩衰。表示毫不修饰来极尽哀痛,服期3年。在古代,诸侯为天子,臣为君,男子以及未嫁女为父,承重孙为祖父,妻妾为丈夫,都服斩衰。到了明清时期,儿子以及未嫁女为母亲,承重孙为祖母,儿媳妇为婆婆,也改齐衰3年为斩衰。女子在服斩衰时,必须用生麻束起头发,梳成丧髻。实际的服期大约有两年,多为25个月。(按照中国古代的宗法制度,如果长房长子比父母先死,那么长房长孙在他祖父祖母死后举办丧礼时,要代替自己的父亲作丧主,长房长孙称为承重孙。)
齐衰是次于斩衰的丧服,用粗麻布制作,断处缉边。服期分为3年、1年、5月、3月。服齐衰1年,用丧杖,称为杖期,不用丧杖,称为不杖期。在周代,父亲在父母服齐衰杖期,父亲去世要服齐衰3年。在唐代,为人父母的,在父亲去世时,都服齐衰3年;儿媳妇为婆婆也服齐衰3年。到了清代,凡是丈夫为妻子,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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