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9节 制定丧服的依据
属而为之服丧,例如臣子为国君的家属服丧;第三种是本来有从服而变为无服,例如国君的庶子,本来是应该跟从他的妻子为他的岳父服丧的,但因为怕触犯国君的禁忌,就不服丧了。
第四种是本来没有从服而变为有服,例如国君的庶子不为自己的母亲的娘家人服丧,而庶子的妻子却要为之服丧;第五种是本应该跟着服重服而变为服轻服,例如妻为自己的娘家父母服齐衰一年,是重负,而丈夫为自己的岳父母仅仅服绍麻,是轻服。第六种是本应该跟着轻服而变为服重服,比如国君的庶子为自己的生母仅仅头戴练冠,葬后就要礼记除去,而庶子的妻子却要为之服齐衰一年。
从恩情这个角度上讲,沿着父亲逐代上推以至于远祖,那时愈远愈轻;从道义这个角度上讲,沿着远祖逐代下推以至于父庙,那时愈远愈重。这样,远祖在恩情上虽轻,在道义上却重;父亲在恩情上虽重,在道义上却轻。这样的有轻有重,从人情道理上讲也就应该这样。国君身为大宗的嫡长子,有义务聚合族人宴饮,敦睦族谊,但族人却不可以自恃和国君有血缘关系而用家人之礼来对待他,这是国君所处的地位决定的。
庶子不祭祀祖祢(mí),这表明祭祀祖祢的事情应该由大宗的嫡长子来做。做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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