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文死谏
⊙劝人不以字纸及钱,放床褥下者。十功。一生永得平安。
⊙偶遇秽处,见字纸即收起,不轻忽者。十功。一生平安。
⊙禁人马上有文字及钱不骑者。十功。永得安乐。
⊙不以字纸及书,夹鞋样。自戒内眷及劝人者。六十功。子孙智慧。不忤逆。
⊙劝人不以书字。置湿处霉烂。并扯碎毁践者。十功。必得名寿。
⊙生平不轻笔乱写,涂抹好书者。十功。永无凶事。
⊙刮洗器物门壁上字者。十功。眼目光明。
⊙赞扬敬字文为功德者。十功。获福必多。
⊙见人以字纸封盖荤臭器皿。换取浴焚者。十功。无恶事相遇。
⊙遇字纸污秽,漂净水中。百字一功。免诸疾障。
⊙以字纸焚香炉中者。五功。得享吉祥。
⊙代人收采浴焚字。万字一功。得享清福。劝人多惜报应如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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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两代之《文昌帝君亵字罪律二十九条》
⊙将人钱买要浴焚之字纸,取用作践者。一百罪。殀折。子孙贫贱。骗人买字纸钱,不买字纸焚者。一百罪。定然恶病夭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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