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村治
部分,身份权利摊派和事务摊派。”
见连赵子赟都两眼茫然,王颂笑着接着解释:“所谓权利摊派就是村民能够参与村民会议和被选举的权利,按照他所属的村交,每年费用固定,村公所用这笔钱可以召开村民会议,制定公约什么的,而事务摊派就是村民在现有住址,包括租住地享受所在村子提供的教育、治安等应该缴纳的费用。”
屋中人听着像是明白了,又有些不懂,马麟主管司法这一块,逻辑思维强一些,他试探着解释道:“王先生的意思是不是这样,如果一个村民他租用了县府的土地,来到一个新的村子,那他所摊派的费用就分开交,向原来的村子交一笔钱,保证他自己在原来村子的身份,能够参加村民会议这些,应该是和民主有关,而他在新的村子生活,新村子要向他提供治安、教育这些事务,那他就该把这些摊派的钱交到新村子里,如果这个村民就在原来的村,那两笔摊派费用都交给同一个村。”
“马麟算是解释得很清楚了,我就是这个意思。”王颂赞许的点点头。
“那如果这个村民两头都住呢?”张鸿问道。
“两边都住就要两边交了,这个没什么办法。”马麟道。
想想也是,这恐怕是眼下最好的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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