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村治
决办法。
“其实最重要的是先理清摊派,有些该县府做的就不要让村里去做,村里就管好村里的事就行,村治不能变成一些人敛财的工具,国圃,只要把握好这一点,我想村民是会接受的。”
“这倒是,把各项摊派说清楚,不该有的就不要有,去掉一两项中饱私囊的摊派,村民就有福了。”张鸿感叹道。
“王先生,我懂了,我们先试着改一改,如果有问题,再想办法解决。”
花了几天功夫,薛儒集思广益,将阎锡山的村本政治的各项要求进一步细化,并按照王颂所说,将各村公所原有的摊派进行了划分,一部分和人挂钩,不管他去哪,这笔钱都要交,除非他申请离开原来的村子,只是这样,要想再回去,就必须经过村民会议同意才行,另一部分和住址挂钩,住在哪,就在所在的村子交费,所有这些采取一年一核,至于各村以往协助县府办事自行在本村的摊派全部取消,县府每年预算一笔费用,作为各村协助县府办事的费用,有些像现代的办公经费的意思。在各村用度最大的保卫团费用,一律取消,有独立旅驻守阳高,还弄什么保卫团?当然,那些地主要弄,薛儒不管,但明文规定不准摊派任何费用给村民。
县府以公文形式下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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