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十恶不赦
其时,曹节已逝,张让、赵忠等人与刘备素无过节,虽然刘备一直举着反宦官的大旗,但放眼朝中,哪个大臣不反宦官。所以既然事不关己,他们也就没打算阻拦,他们也很忙的,那么多事,不可能什么事都要去管一下,不然不是累死就是被群臣围殴死。
皇帝一看,觉得好像很有道理哦,就像刘备在奏章里说的,有人造反被判了死刑,难道大赦天下也要放了?这大大的不妙,这简直是自己和自己过不去嘛,于是下旨,让群臣廷议。
大臣们议论纷纷,连续二三天,总算把这不赦之罪给弄了个雏形出来,不赦之罪如下:一,谋反,这都要推翻朝廷了,还能放过你?二,谋大逆,毁坏皇帝的宗庙,陵墓和宫殿,这种无法无天的,见一个杀一个。三,谋叛,背叛朝廷的,比如说在官却逃奔他国,这种人就算跑了,家人也别想逃。四,恶逆,指殴打或谋杀祖父母、父母,伯叔等尊长的。这种**,死了干净。五,不道,指杀一家非死罪二人或肢解人躯体的。像刘备所说的侯强等人,就属于此列。六,大不敬,指冒犯皇室尊严,比如偷盗或伪造皇帝祭祀的用具和日常用品的。七,不孝,不孝顺祖父母,父母,或在丧期间婚宴饮乐的,这种不孝子,留在世间也无用,败坏风气。八,不睦,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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