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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意外之财

    唐代宗把权时期,盐利收入达六百万贯,“天下之赋,盐利居半”。到了唐德宗主政,盐法混乱。此后,官府不断提高盐价,甚至有的地方用几斗米才能换到一斤盐。官盐卖得贵,私自贩盐随之而来。于是官府不断整顿盐政,盐法日渐慎密。

    唐宪宗时严禁私盐,凡犯私盐均受严刑峻法惩处。然非但不能杜绝私盐,反而激起人民的反抗。王仙芝、黄巢均以贩卖私盐而积蓄力量,进而组织大规模的农民起义。在官府如此打压贩卖私盐之下,仍有一人能安稳操此旧业。

    此人姓万,人称万家财。要说费城县最富有之人,当数万家财。

    万家财从沂州城逃难至费城县后,便在温凉河畔买块地,起了一座三进四合大院,宅中坐马数十,奴婢、随从、管家数百,门前来往之人络绎不绝。

    初唐时官、农、工、商之中商人排在最末,其住宅的规格、奴婢的数量、出行的坐骑甚至衣着都要受到限制,而且规定工贾殊类不能参加考试。

    中唐以后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导致统治者不得不正确的对商人的作用进行定位,加之门阀氏族势力的衰弱和均田制的破坏,统治者开始意识到商业的重要性,并开始对商人进行扶持,出现了扶商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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