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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王国平权宣言


    二:只有经男女双方的自由和完全的同意,才能缔婚。

    三:家庭是天然的和基本的社会单元,并应受社会和国家的保护。

    第十七条

    人人得有单独的财产所有权以及同他人合有的所有权。且任何人的财产不得任意剥夺。

    第十八条

    人人有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权利;此项权利包括改变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以及单独或集体、公开或秘密地以教义、实践、礼拜和戒律表示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

    第十九条

    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

    第二十条

    人人有权享有和平集会和结社的自由。任何人不得迫使隶属于某一团体。

    第二十一条

    一:人人有直接或通过自由选择的代表参与治理国家的权利。

    二:人人有平等机会参加政府公务的权利。

    三:人民的意志是政府权力的基础;这一意志应以定期的和真正的选举予以表现,而选举应依据普遍和平等的投票权,并以不记名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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