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而文绣作为代价的,则答应终身不再嫁人。为什么溥仪在离婚协议上要求文绣终身不再嫁人呢?因为文绣毕竟是皇室的妃子,曾经的妃子若下嫁给平民,将有损清皇帝的脸面--溥仪是这样认为的。旋即,在一群遗老的的怂恿下,清皇族也宣布正式废除文绣“淑妃”的封号。文绣从此,成为一介平民。文绣见信之后,也回了一封信给这个远房兄弟,原文如下:你虽然是我的族兄,但是我们不同祖父、也不同父亲,从来也不来往,我嫁给溥仪9年了,你没有来看望过我一次,现要你以族兄的名义,不顾中华民(N-)国刑法第299条和第325条的规定,公然叫我去死,又公然诽谤我。你对清朝的忠勇,令人佩服,但是,我受祖宗的教诲,以守法为做人之本。身为清朝子民的时候,我守清朝的法;身为民《N-。〉国国民,我守民〈N-。〉国的法。1924年底溥仪被冯玉祥驱赶出宫时,他曾说过:坚决不做民〈N-〉国国民,我当时随身带了剪刀,随时准备跟随溥仪去死。为大清殉葬。后来是溥仪自己去了天津,开始做了民(N-)国国民了,那么就应该遵守民〈N-。》国的法律,依据民《N-。〉国宪法第六条,民〈N-〉国国民不分男女、不分种族、不分宗教、不分阶级,在法律上一律平等。我嫁给溥仪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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