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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奴性

不以为耻,反而引以为荣,在主子面前讨好卖乖,阿谀逢迎。

    它的本质就是极端的利己主义,即以个人利益得失为权衡标准,以弱肉强食为特征的自私自利,其具体表现为苟且偷安、知命认命、满足现状、任劳任怨、软弱卑贱等等一系列特征。

    其实,早在中国远古代就形成了全社会的权利崇拜,人们崇尚权力,敬畏权力,而一旦他们得到了权力,便会用它来证明自己的地位。

    君尊臣卑,主尊奴卑,这是中国古代政治文化最基本的阶级定位和规范。

    在奴隶社会奴隶主可以支配奴隶的生死大权,因此奴隶就必须绝对地服从于奴隶主,从那时候起奴性就产生了。

    到了封建社会,主宰人生死大权的人变成了皇帝,长期同封建制度残酷的磨合中,中国人找到了一个适者生存的技巧,那就是自愿卑贱,自认为奴。

    从出生那一刻起,便受到传统文化的各种教训,忠君、孝父就成了人生的目标的责任,从小惟命是从,经年累月后,就习以为常,奴性也早已深入骨髓,经过几千年的传承,它便成了国人普遍的遗传基因,然后生生相衍,代代相传,不过这种奴性的最大推手还应当属早已经被曲解的失去了原有是非观的儒家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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