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根性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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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根和合,乃名自我,以我为事,乃作自私,自私生贪嗔痴及恩怨,乃作善恶之事,于是心思纠缠恩怨情仇、思维意想之中,不见无事之端,非道之不存不见,众生心不在彼,故不见之,苟或有人,心意欲求见道,而其所行,皆因过去习气,致使不能顿见于玄妙,是故修习诸法而自调理过去习气,至于道性习气熏染深重,道根无可挪移,于是道理自然明朗。
何为调理习气至于道性深重?譬如众人作为善恶之事,皆成自然,皆自认可,又做诸多非善非恶事,乃至诸无聊游戏事,乃至遣心运作诸无谓事,皆自认可,又做诸多思量,计较得失,分辨论证,求学博取,攀援高下,不思其事根本而自认可,又做诸多思、念、虑,如是诸意识运转而自以为然,不见其理,皆自作为。
如是诸小习气尚不认知,何况最深习性之所见识,流于皮屑,如何信知骨髓之精纯,空说血肉,如何信知精神之微妙,信知尚不可得,如何得行此路?是故于不信者不可言其深,于皮屑者说血肉,于血肉者说骨髓,于骨髓者亦难言精神之微妙,何以故?骨髓之有形而精神之无相,于有形之心,难信无形之妙,纵复信可,亦难行之。
譬如眼根神性之不达,则睁目而不见诸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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