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1、412章 以法治民,何如?
只会去酌量这其中关键所在,并想方设法的去饶过刑法,养成无所忌讳的习性!若这样,即便是早期能获得成效,但后期也定然会一溃千里,土崩瓦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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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2章_国将亡,必多制
李然闻言,不由是叹息一声。
“以法治民固然不妥,但是如果法制足够齐备,或许也是一个办法不是?”
孙武摇了摇头,断然道:
“孙武曾闻,历朝历代,但凡季世(末世),皆有极为完备的刑法。譬如,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这三种刑法的兴起,都是处于各自朝代的末世。所以,如今先生若准备用这样的方法来安定流民,恐怕并非是一个好办法啊!”
“就像此前先生曾教过武的,《诗》中曾曰:‘仪式刑文王之德,日靖四方。’又曰:‘仪刑文王,万邦作孚。’故而为何还要制定出多余的法律呢?百姓们知道了朝何等方向进行争斗,就会丢弃礼仪,反而要把刑书里的一字一句都要去争个明白。若是如此,反倒是触犯法律的案件会愈发的多起来,而且收受贿赂的情况也会变得更加猖獗!”
孙武所引用的乃是《诗经》的两句话,分别的意思是“效仿文王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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