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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三章检籍生波

    东晋朝庭为改变这种状况,进行了土断改制。兴宁二年,大司马桓温行土断法,史称「庚戌土断」,将侨州郡县流民编户入册一起纳税。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人通过买通当地官吏,伪造户籍、冒充士族、虚报年龄、假报身死、自残出家等各种手段逃避税役,所以朝庭每隔数年便要进行一次检籍。
    孝武帝废「度田收租」改为「按丁税米」,原来的占田、课田制度实际上名存实亡了。晋朝规定成年男子可占田七十亩,课田五十亩。占田,也就是名义上拥有田地的限额;课田,指必须耕种的田,官府按课田的数目收税。
    士族占田、荫客和荫亲属的特权仍在:一品官占田五十顷,以下每品递减五顷,至九品占田十顷;可荫亲属,多者九族,少者三世(1)不用交税;一至九品分别可荫佃客十五户到一户,荫衣食客三人到一人。
    前年杨安玄前往安成周家筹粮,见周家拥地过千顷,部曲佃户众多,便动了检校周家田地、佃户的念头。
    安成县令孟河获罪被贬,杨安玄举荐了陈华任县令,暗中交待陈华查探清楚周家隐匿人口,侵占农田之事,等到检籍的时候查抄周家。
    初到任时巡视属县,杨安玄发现汝南人口凋敝,官道两旁的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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