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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8章:朱元璋的改革

可顶风作案之人,依旧不在少数。”
    “这些人之中,不少还是咱钦点的进士,无论是从面相上看,品德上看,咱都感觉不该是能够做出这些事情来的。”
    “可是偏偏,查探之下,就是这些人,枉顾了咱的恩德,一个个贪起来,越发可恶。”
    “有些地方,连着三任官员,都被咱发现了贪污之事处死,偏偏这上去的第四任官员,不顾前车之鉴,也是要贪。”
    “大明开国二十六载,咱也杀了二十六载,偏偏这些家伙,给咱一种杀之不尽的感觉。”
    “詹徽,你倒是跟咱说说,他们这些人,到底是怎么想的。”
    朱元璋的语气中,有埋怨,有愤怒,亦有不甘,欷歔。
    在《大明律·刑律》中,朱元璋专设《受赃》一篇,共十一条。
    依次为《官吏受财》、《坐赃至罪》、《事后受财》、《有事以财请求》、《在官求索借贷人财物》,对官吏受财的现象作了极为详尽规定。
    上自皇亲国戚,下至地主富商,如若有犯,都要依法惩处,决不能以私害公而放纵一个罪犯,也决不允许以金赎罪。
    该杀则杀,该罚则罚,一视同仁,案情全部查清后,行贿者与受贿者均受同罪。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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