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寿张护卫军
军士,此谓淫军,犯者斩之。 其八:好舌利齿,妄为是非,调拨军士,令其不和,此谓谤军,犯者斩之。其九:所到之地,凌虐其民,如有逼淫妇女,此谓奸军,犯者斩之。其十:窃人财物,以为己利,夺人首级,以为己功,此谓盗军,犯者斩之。其十一:军民聚众议事,私进帐下,探听军机,此谓探军,犯者斩之。其十二:或闻所谋,及闻号令,漏泄于外,使敌人知之,此谓背军,犯者斩之。 其十三:调用之际,结舌不应,低眉俯首,面有难色,此谓狠军,犯者斩之。其十四:出越行伍,搀前越后,言语喧哗,不遵禁训,此谓乱军,犯者斩之。 其十五:托伤作病,以避征伐,捏伤假死,因而逃避,此谓诈军,犯者斩之。其十六:主掌钱粮,给赏之时阿私所亲,使士卒结怨,此谓弊军,犯者斩之。 其十七:观寇不审,探贼不详,到不言到,多则言少,少则言多,此谓误军,犯者斩之。”
另一张告示抬头正中书写《寿张护卫军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下书内容是:“三大纪律:一切行动听指挥,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一切缴获要归公。八项注意:说话和气,买卖公平,借东西要还,损坏东西要赔,不打人骂人,不损坏庄稼,不调戏妇女,不虐待俘虏。
吴用捏须颔首道:“治军必严,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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