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

关灯

毛案的舆论反复:“生文龙,天不幸;用文龙

毛文龙十年来“种种奇绩,未易悉数”,不幸“隅命于逆臣之剑銘”,崇祯“不听”。
    崇祯三年十月,东江游击周文煌疏请毛文龙恤典,崇祯的旨意是“文龙历年糜饷,牵制无功,文煌岂得借端渎奏,本当究处,姑念愚弁从宽,其文龙骸骨准亲人领埋”。(《崇祯长编》卷39)
    可见,在崇祯看来袁案和毛案是两码事,不能因袁案的订立而为毛案平反。
    正如赵维寰所说
    “夫上而信以毛帅为不当斩,何东江请恤之疏至,而严旨切责,不少假借,如曰‘毛文龙糜饷百万,掎角无功,何得乘机,妄称忠义’,天语煌煌,读之犹足慑逆魂于既死”。
    程本直也说“犹幸皇上之圣而明也,一则曰‘文龙有应得之罪也’,再则曰‘不得藉口于崇焕也’。是则文龙之杀,文龙之罪也,而非崇焕罪也”。
    也就是说,对于袁崇焕的斩帅,崇祯介意的是他的擅杀,而不是妄杀。
    崇祯之所以利用毛党制造的斩帅践约的罪名施加于袁崇焕,其原因在于对袁崇焕五年复辽欺君的憎恨,他因为以通敌谋叛的罪名严惩袁崇焕缺乏说服力,故以斩帅践约的罪名来加甚其罪。
    这样的做法造成的后果是斩帅和议和原本无关的两案被人为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