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明代江南地区财赋管理机制的建立与形成
明代田赋收入的一大特点,是税源地域分布的不平衡性。
以单位面积的田赋贡献额看,全国五分之一以上的税粮,来自于仅占全国十六分之一田土面积的江南八府(苏松常镇应杭嘉湖),也就是说,明代全国财政收入的15左右(来源于江南地区的田赋贡献)。
故江南在明代有“国之外府”、“财赋渊薮”之称。
江南田赋之重,是明清以来一直争议的热点。
所谓赋“重”,主要体现在单位面积所承担的田赋量上,特别是把江南(主要是苏松)同全国平均值或其他省府相比。
除此之外,关于江南“重赋”问题的争议,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重赋的来源,一是重赋的实质。
所谓江南重赋的“实质”,也就是明朝政府确定并维持这一财政政策的本质目的,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是延续唐宋以来对经济重心的财政依赖。中国古代经济重心的南移,大体在唐宋时期基本确定,中唐名臣韩愈称“赋出天下而江南居十九”,盖言于此。而这一趋势在南宋、元朝以来更为稳固。
元末民谣称“贫极江南,富称塞北”,实际上衬托出了国家对江南财赋的巨大依赖。
当然,唐宋元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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