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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明代江南地区财赋管理机制的建立与形成

确有“安抚民心”之意。
    洪熙元年正月,在即位五个月后,仁宗于北京颁布敕令,以南方诸郡“民众远,情难上通”为由,特遣广西右布政使周干、广东按察使胡概、四川右参政叶春巡视应天、镇江、常州、苏州、松江、湖州、杭州、嘉兴八府,“其军民安否何似,何弊当去,何利当建,审求其故,具以实闻”(《明仁宗实录》卷6)
    表面看来,周、胡、叶三人均为外省布、按正佐,与永乐年间尽遣部院科道等“朝臣”的做法有所不同,但实际上,三人还有另外一个身份——仁宗“旧臣”。
    其中周干在永乐初年担任山东道监察御史期间曾巡按北京,“宽厚有大体,见知皇太子”,永乐七年,朱高炽特擢周干为东宫官——左春坊左中允,留之左右。
    胡概亦有类似经历。胡概,江西丰城人,本姓熊,幼孤,随母改嫁,遂冒胡姓。后宣德四年曾奏请复熊姓。“仁宗监国时,尝命概以御史署刑部,知其贤,故有是命。”
    叶春,浙江海盐人,吏员出身,也曾在永乐二十二年五月时得到太子朱高炽提拔,由两淮盐运使升任福建布政司右参政。
    因此,这次巡行江南者,均是仁宗心腹,肩负重要使命,迈出了整顿江南财赋的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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