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晚明逋赋的本质原因——赋役白银化的负
荒”的“通货紧缩”状态。
而在晚明以一条鞭法为核心的赋役改革下,统一征银,这就使得持有大量白银却脱离土地的富裕阶层可以一定程度上规避赋役责任,而那些仍然持有土地和赋役责任者,就必须缴纳大量的货币田赋,无形中就会大大增加民间的纳税成本,也带来了逋赋的结果或这方面的“诉求”。
由货币供应、物价等因素导致的逋赋加剧,即根源于此。
正如袁宏道的《逋赋谣》所唱“不是县家苦催征,朝廷新例除本色”。
晚明以“一条鞭法”为核心的一系列地方赋役制度改革,其基本精神在于赋役合并,摊入地亩和统一征银,以简化赋役征解程序,均平赋役负担为主要目的,而并非赋役量的减轻。
在其施行过程中,客观上却加剧了逋赋。具体看来,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点
首先,在一条鞭法之下的赋役合并,使各种杂派、役银摊入田亩,同正税混同征收,一定程度上会影响“正赋”的解纳。
这在赋役改革施行最早且比较彻底的江南地区,最为明显。
隆庆元年,应天巡抚林润条陈“复粮额”事,内称“苏州等府及广德等州,历年加派数多,乞要以后遵照嘉靖初年旧额征派”。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