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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惊天大变(三)

    在解决了内阁和六部的问题,接下来就是精简各地官员,明确划分责任,现在的明朝官员太多了,一个省就有总督,巡抚,都指挥使司、布政使司、按察使司等等一大顿乱七八糟的官员。
    总督和巡抚作为封疆大吏,牧一方百姓,握有生杀大权,但巡抚和总督在明初并未设立,到了永乐年间,由于形势需要便出现了了这两个官职。
    太祖建国后,设五军都督府掌管天下军事(类似于现在的各大战区),设中书省管理行政工作,六部分工,洪武十三年以后,地方上设立三司(都指挥使司、布政使司、按察使司)分别管理地方的军事、行政和刑罚,这三司是独立的归皇帝直接指挥。
    后来帝国国力衰落,局势动荡军事行动的不断增多,某一区域发生了军事行动比如农民起义或是群众聚众闹事等,都指挥使司、布政使司、按察使司这三个官员往往意见不统一,大家各自为政,于是就不能很好的协调处理地方事务,没法子了朝廷只好派出一个官员去协调处理,有点像是我们现在的调查组组长的意思,这个官员就是巡抚,巡抚一般都是有兵部侍郎来担任,官职高于三司一把手,巡抚节制当地所有官员,权利相当于钦差了。
    巡抚任命以后就开始巡视地方,等紧急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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