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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一章 新政(三)--宗教改革

水平不高、封·建迷·信严重、宗教影响不小的社会现实。最终决定,学习大禹治水的经验,堵不如疏,允许各省建立宗教场所,但也有相应的要求。

    那就是每个省份,都只允许一所城市建立宗教场所。并照搬明京市的做法,单独划出一个范围不大的片区。名字也叫‘神佑区’。

    且这些‘神佑区’,被划出了正常的行政区划,成为单独的行政区,由宗教司,独立管辖。

    同时,大明对宗教的要求也更严格了!

    所有宗教的史册文献,都必须翻译成汉字。像《古·兰经》、《圣经》、佛门梵文藏经,都要在教育司和宗教司的联合指导下,进行翻译。其中不合时宜的字眼或语句,都要被删改。并将大明的思想价值观,大力注入经书中。很多字句,都按照大明的意志曲解。

    别国的经书,则不准在大明境内流通。若发现有人私藏,则以‘窝·藏禁·书罪’论处。

    那些宗教界的神职人员,害怕惹祸上身,也不敢说半个不字。

    在进行宗教活动方面,大明也进行了干预。比如祈祷之语,就必须使用汉语。宗教礼仪,也都和大明的社会价值观相吻合。那些宗教服饰,也被强逼着更改。比如不准戴面罩、不准留有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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