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一章 新政(三)--宗教改革
的发型,不准穿得像粽子一样,过于保守。
总体来看,宗教界虽在明面上,逼得大明官方退了一步。但实际上,是大明官方对宗教控制得更深。毕竟教义是宗教的根本!但现在被大明官方改得面目全非,失去了原有的独立地位。
估计那些神职人员,就是处境再艰难,也不敢再向大明提意见了。
在信仰税上,大明没有过多更改。但在原有的基础上,推出了等级制度。按照信徒缴纳税金的多寡,来评定信仰的虔诚度。以此划分等级。
一般税金越高,等级也越高,获得神职的可能性,也就越大。算是变相的买卖职位。
对宗教来说,这种做法是很不明智的!因为用钱来评定信仰,决定神职,会污·秽宗教的神圣性,动摇信徒对宗教的虔诚性。
但大明本就不鼓励信教!也就不考虑后果了!而且这信仰税,还增加了大明的财政收入。
何乐而不为呢?
最后一点,也是大明对宗教的基本要求:不准公开传教、不准公开表露宗教信仰、不准公开进行宗教活动。和之前相比,处罚力度,也加重了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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