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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人应该追求意义 2

理解接受的东西应该是义,而用来让小人理解接受的东西应该更多的是实惠。面对一个极度饥饿的人,道德家的你立刻停止道德说教而赶快递给他一块面包,哪怕半块也行啊!

    需要决定理解。

    为什么?因为需要决定接受。你对对方的关切、需要不重视,怎么能指望对方理解你的所作所为呢?有人以肯定的态度对待“君子喻于义”,而以否定的态度对待“小人喻于利”。这种态度是十分错误的,这种人不能理解教育的层次性和学校的分等级现象。

    请回忆我们自己的成长经历,和我们作为家长对子女所提要求及其变化吧。——在孩子,被要求分清好坏,如好人坏人。

    到成人,被要求分清利害。再到后来就被要求能够认识人们的行为的动机、目的和意义了,即“四十不惑”。孔子说过一个人要崇德,即要徙义、辨惑,在现实里,我们是从分清“好”与“坏”这个幼稚阶段起步的。

    分清利害难道不是对成年人的最起码要求吗?利害难道不属于“义”吗?但只能分清简单事物的利害的话只能算是初级阶段的成年人,即小人。而要分清复杂事物的利害,则必须对事物进行深刻的意义分析,即喻于义!那么相应的非智力因素也要配套性地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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