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6节
自由、平等、仁爱,在保证遵守《归化誓约》、《私产保护令》、《自由迁徙令》及《富民强民令》等律法的前提下,自愿组成联合共同体即联邦。联邦定都大同,尊奉大明皇帝,使用大明年号,但享有如同国家的一切权利,凡大明朝廷之政令、法令须经议事院审议通过并经总统核准后方能执行。
关于律法,《条例》认为大明以恢复汉制自居本当沿袭宋律,而太祖订立《大明律》却假承唐律,实合元律,且立训后世子孙不得更改一字——元律野蛮残暴,元人宽纵尚且不用,岂能引入律法以治同胞,今后凡大明律法及不仁之酷刑、贱籍等一律废除。各州府按丰州例专设两级法司,根据丰州大法司断例、善良民俗及参详宋律断案,且不得与《归化誓约》、《私产保护令》、《自由迁徙令》及《富民强民令》等冲突,丰州大法司巡回查验以拾遗补缺、纠正不法。原有之地方知事听讼断狱弊端滋生、不合时宜,今后应专心政务,不得干预司法。
联邦实行地方两级自治,百姓公议推举府县两级议会之议事官、法司之断事,以及知府、知县等政务官员,各府州、卫所自定章程推举议事官组成联邦议院。中枢则由两府一院一法司构成,议院、大法司及总理府职权如故,而总统功勋卓著、万民拥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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