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 争辩(2)
之刑,但廷尉认为,按‘《春秋》之义,原心定罪。原况以父见谤发急怒,无它大恶。’结果仅将薛况处以‘完为城旦’郡三至五年的徒刑了事。”
“历史上那一桩桩一件件的事情需要我列举给你听么?”
“相反,墨家兼爱,以义为大,讲究‘举公义,辟私怨’,《尚贤》中更是提出‘不义不富,不义不贵,不义不亲,不义不近’,对不义的人不给他高官厚禄,不和他亲近亲密。大公无私!”
“墨家的人是这么提出来的,同样也是这么去做的。”
“《吕氏春秋*去私》中有记载:“墨家巨子来秦国,他的儿子杀了人,秦王已经赦免了他。但是墨家巨子说:‘墨家之法,杀人者死,伤人者刑,此所以禁杀伤人也。夫禁杀伤人者天下之大义也。’为了大义,他还是依照墨者之法,杀了自己的儿子。这些事情,儒家的儒生做得到吗?”
“可是史上也有不少儒者能够大义灭亲,大公无私!”屠夫强自辩解道。
“呵,先不说这些儒者到底是为了仁爱而大义灭亲,还是为了对君王的忠诚而大义灭亲。若是真的是为了仁爱而大义灭亲,那已经是墨家的兼爱思想了。因为儒家的仁爱,其理论根基是亲亲之爱。仁爱只是亲亲之爱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